Permanent Residence
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ce,简称PR)是指通过移民加拿大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但并非加拿大公民的人。永久居民通常是其他国家的公民,也可能是无国籍人士。例如,难民通过政府援助难民计划或私人赞助难民计划在加拿大安置后,就会成为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申请难民的人,需要经过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批准,并在申请获批后才能获得永久居民身份。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或外国工人等临时居民不是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在搭乘飞机、船只、火车或巴士等商业交通工具返回加拿大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永久居民卡(PR卡)以及护照或难民旅行证件。如果没有有效的PR卡,则必须在返回加拿大前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件(PRTD)。旧的PR卡过期后,应切成两半销毁以保护个人隐私。PR卡过期本身并不意味着自动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永久居民需要履行相关的居住义务来维持身份。
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在加拿大境内成为永久居民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申请作为特定类别(如加拿大境内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类别、受保护临时居民类别)的成员留在加拿大;本人在加拿大以建立永久居留为目的;满足该类别适用的选择标准和其他要求;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论是否随行)通常不被禁止入境,并持有规定的身份和旅行文件以及有效的体检证明等。
新成为永久居民的人还可以通过Canoo应用程序获得为期1年的免费会员资格,访问加拿大各地的文化遗址和活动。
关于Permanent Residence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6年3月2日的信息,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为授权付费代表(APRs)明确了不同申请类别应使用的在线门户。其中,永久居民(PR)门户适用于所有非快速通道(non-Express Entry)的永久居民申请。具体适用的项目类别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食品试点、大西洋移民计划、省提名计划(非快速通道)、农村和北部移民试点、创业签证、家庭儿童保育员试点、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自雇人士、魁北克技术工人、魁北克企业家和投资者。
该门户也适用于各类担保和人道主义类申请,例如:担保配偶、伴侣、受抚养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担保父母或祖父母;通过移民程序收养子女;针对哥伦比亚、海地和委内瑞拉人的基于家庭的人道主义计划;在加拿大的乌克兰国民及其家庭成员申请永久居留;加拿大境内的人道主义和同情考虑;受保护人士和公约难民;临时居民许可证持有者申请永久居留。此外,私人担保难民的各类担保方(如担保协议持有者、五人小组、社区担保人)以及经济流动途径试点也使用此门户。
根据2026年2月27日和26日的政策说明,核心要点再次强调了永久居民的定义、旅行证件要求以及维持身份的义务。文件明确指出,永久居民在搭乘商业交通工具入境加拿大时必须持有有效的PR卡或PRTD。维持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在任何5年期内累积在加拿大住满730天。
根据2026年1月27日获取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2025年12月10日最新版,最后修订于2025年11月25日),其中对永久居民卡(PR卡)的签发、有效期和申请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
- 证明永久居民身份的文件是永久居民卡。
- PR卡在任何时候都是加拿大政府的财产,必须根据部门要求归还。
- PR卡的有效期通常为自签发之日起5年。
- 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永久居民正面临失去身份的程序或 removal order 等),PR卡的有效期仅为1年。
- PR卡只能在加拿大境内提供或签发。
- PR卡的申请必须在加拿大境内提交,并且必须包含详细的申请表格(包含姓名、出生信息、居住历史、工作学习经历、过去5年离境记录等)、指定的身份文件副本以及符合规格的两张照片。
该条例也规定了在加拿大境内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具体条件,以及哪些类别的被保护人员不能成为永久居民(例如,其难民保护申请已被拒绝或决定被废止的人等)。
此外,条例的过渡条款规定,在本部分条款生效前已经是永久居民的人,在《移民与难民保护法》下继续保持其永久居民身份。对于持有“返回居民许可”的永久居民,在特定时间段内在境外居住的时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在加拿大居住,以满足居住义务。
根据2026年2月26日的一份关于临时居民许可(TRP)的程序指南(最新更新于2017年10月16日),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但持有TRP的人士,在持有许可三年后有资格获得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