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 with Study and Work Permit
“Student with Study and Work Permit” 通常指在加拿大持有有效学习许可(Study Permit),并且该许可包含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的条款的国际学生。这类学生无需额外申请工作许可(Work Permit),即可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合法工作。这主要分为校内工作、校外工作以及作为学业必要组成部分的实习工作(Co-op)。
具体来说,持有此类学习许可的学生,如果其学习许可上包含允许工作的条款,则可以在校内或校外工作。校内工作通常要求学生是全日制就读于指定的学习机构(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 DLI)。校外工作则允许学生在常规学期期间每周最多工作24小时,并在学校安排的例行假期(如寒暑假)进行全职工作。但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有效的学习许可、在DLI全日制就读、就读的项目时长至少6个月并能授予学位/文凭/证书、并且遵守学习许可上的所有条件。如果工作是学业课程的必要组成部分(例如合作教育项目),学生则需要单独申请实习工签(Co-op work permit)。
此外,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第186(w)条,已完成学业的学签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在无需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工作。该条款适用于那些已经完成学业、在学习期间满足校外工作条件、并且在学签过期前提交了工作许可申请但仍在等待审批结果的学生。
关于Student with Study and Work Permit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6年2月27日抓取的联邦政策导航页面,国际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工作许可选项包括:校内工作(无需工作许可)、校外工作(无需工作许可)、作为合作教育学生或实习生工作(需合作教育工作许可)、联邦新移民实习计划(与联邦、省和市级组织的实习)、以及国际学生配偶的工作许可(为国际学生的配偶和同居伴侣提供的开放式工作许可)。
根据2026年2月26日更新的联邦指南(Guide 5269),学习许可在项目完成后90天或学生不再就读于指定学习机构(DLI)时失效。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在无需额外工签的情况下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 校内工作:需持有有效学习许可,且在指定的DLI全职就读。
- 校外工作:在常规学期期间每周最多可工作24小时,在例行假期期间可全职工作。前提是:持有有效学习许可、全职就读、项目为6个月以上并授予学位/文凭/证书、符合所有许可条件。
- 实习(Co-op):若工作是学业的必要组成部分,需申请实习工签(Co-op work permit)。正在学习英语或法语作为第二语言(ESL/FSL)或预科课程的学生不符合实习工签申请资格。
- 配偶工签:在指定的DLI就读的全职留学生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可以申请开放式工签(Open work permit)。
根据2026年2月25日抓取并于2024年10月4日更新的联邦政策页面,其中提到了与已完成学业的学签持有人工作授权相关的一项已结束的临时公共政策。该政策从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取消了符合条件的学签持有人在常规学期期间校外工作每周不超过20小时的限制,允许其每周工作超过20小时。
根据2026年2月21日抓取的联邦指南(最新更新于2025年12月19日),持有学习许可的学生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校内或校外工作:1. 学习许可包含允许工作的条款;2. 满足特定工作情况的要求。学生只能在课程开始后开始工作,开课前禁止工作。若课程包含必要的实习(Co-op)或实习期(Internship),则必须申请实习工签(Co-op Work Permit)。该指南同时强调了自2026年1月1日起,公立机构硕博项目申请者免除省级认可信(PAL/TAL)的规定。
根据2026年1月27日抓取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2025年12月10日最新版(最后一次更新是2025年11月25日),其中第186(v)条和第186(w)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学签持有人及刚毕业学生的免工签工作权利。
- 第186(v)条:允许持有学签的外国公民在无需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工作,如果其同时满足:(i) 是在指定学习机构(DLI)注册的全日制学生;(ii) 就读于一个为期至少6个月、能授予学位/文凭/证书的高等学术、职业或专业培训项目(或在魁北克省的中学级别职业培训项目);(iii) 在常规学期期间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但在学期之间安排的例行假期可以全职工作)。
- 第186(w)条:允许已经完成学业、且曾满足上述第186(v)条要求的学签持有人,在无需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工作,前提是他们已在学签过期前提交了工作许可申请,且该申请尚未做出决定。
该条例的其他相关条款还包括:
- 第220.1条:规定了学签持有人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必须在学签上注明的DLI注册并保持注册直到完成学业,并且必须积极追求其学习课程或项目。
- 第222(1)条:明确了学习许可在以下情况中最先发生时失效:(a) 学签持有人完成学业后的第90天;(a.1) 学签持有人不再在学签上注明的DLI注册(完成学业的情况除外);(b) 学签根据相关条款被取消;(c) 学签过期。
- 第215(1)条:列出了可以在进入加拿大后申请学习许可的外国公民类别,其中包括“持有工作许可”的人。
- 第215(2)条:规定如果一名外国国民居住在加拿大并持有工作许可,其家庭成员可以在进入加拿大后申请学习许可。
根据2026年2月25日抓取的联邦临时公共政策(最新更新于2023年6月30日),该政策允许在加拿大持有有效工作许可(Work Permit)的外国公民,在无需申请学习许可(Study Permit)的情况下进行学习。该政策适用于在2023年6月7日或之前由IRCC收到其工签申请或续签申请,并因此获得工作授权(包括隐含身份阶段)的外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