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关于快速通道(CEC类别)海外工作经验的问题。
2021年8月23日开始担任全职带薪实习生
2022年3月1日转为全职正式员工
2023年1月13日结束工作
始终在同一团队、同一职位、同一工作职责
工作连续性强(实际工作职责无间断)
有工资(我有银行对账单和雇佣文件)
实习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单独出具
我的问题是:
我能否将实习期(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28日)和全职工作期(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合并作为海外技术工作经验?
补充信息:
这是在我完成学士学位之后。
有工资且为全职工作。
工作职责属于技术类TEER类别。
我将提供实习和全职工作期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我知道CEC要求申请人具备加拿大工作经验,但我想问的是,这段经历是否可以计入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的海外工作经验加分?
移
移民路上的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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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