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 Review Decision
在加拿大移民语境中,“Judicial Review Decision”(司法复核决定)指的是加拿大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对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或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等政府机构所作出的移民相关决定进行司法审查后,由法官作出的裁决。这并非对案件本身的重新审理或上诉,而是审查原始决策过程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法律或事实错误,或程序不公。如果法院认定原决定存在缺陷,它可以撤销该决定,并将其发回给另一位决策者重新考虑。法院不能直接做出替代性的移民决定。
启动司法复核程序的第一步是向联邦法院提交“申请许可”(application for leave)。只有在申请人用尽《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规定的所有上诉途径后,才能申请许可。法院会快速审理许可申请,如果法官认为案件存在需要审理的严肃问题,则会批准许可,案件将进入全面的司法复核听证阶段。如果许可申请被拒绝,则案件终结。
关于Judicial Review Decision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5年2月3日发布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强制离境(遣返)操作手册》,当一个人针对难民上诉部(Refugee Appeal Division, RAD)的决定提交司法复核许可申请时,其遣返程序将自动暂缓执行。这种暂缓从当事人或其律师向官员出示经认证的许可申请副本,或司法部通知官员时开始生效。暂缓将持续到以下最早发生的情况为止:
| 事件 | 后果 |
|---|---|
| 许可申请被拒绝 | 暂缓结束 |
| 许可申请被批准,但司法复核申请被拒绝,且联邦法院未认证任何问题提交给联邦上诉法院 | 暂缓结束 |
| 联邦法院认证了问题,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交上诉 | 暂缓结束 |
| 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上诉,且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的时限已过 | 暂缓结束 |
| 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被拒绝 | 暂缓结束 |
| 加拿大最高法院批准上诉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上诉,或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 暂缓结束 |
根据2024年8月22日发布的《移民上诉部审理程序指南》,如果移民上诉部(IAD)允许了某项上诉(例如家庭团聚类担保上诉),而部长(通过听证官、主管和司法联络官协商后)认为有必要对该IAD决定申请司法复核,则应遵循相关程序。如果部长申请对IAD允许上诉的决定进行司法复核,签证官对签证申请的进一步处理将暂缓,直到法院(联邦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或最高法院)最终处理完毕该司法复核申请,或提交司法复核申请或上诉的时限已过。如果IAD允许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重审,而部长未申请司法复核,则案件将返回给负责的IRCC办公室,根据IAD的决定重新考虑。
根据2024年8月19日最新修订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70条第(2)款,如果部长对移民上诉部(IAD)关于某永久居民或外国公民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许可申请,那么根据本法对该永久居民或外国公民的审查将暂停,直至该申请得到最终裁决。
根据2005年10月24日发布的《联邦法院司法复核操作程序》,受加拿大境外签证处决定影响的外国国民,如果无法定上诉权,可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72至75条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决定通知后的60天内向法院提交“申请许可”以启动程序。如果案件发生在加拿大境内,时限为15天。在特殊情况下,法官可以延长提交时间。法官必须迅速、以简易方式处理许可申请,通常无需当事人出庭。如果许可申请被批准,批准许可的法官将确定全面司法复核听证的日期和地点,听证时间不得早于批准许可后30天,也不得晚于90天,除非各方同意提前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