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izenship Judge
Citizenship Judge,中文通常称为“公民法官”或“公民入籍法官”,是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体系内一个特殊的独立决策职位。他们由总督会同行政局任命,主要职责是审理那些在居住要求方面存在疑问的公民身份申请。简单来说,当处理申请的IRCC官员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在加拿大实际居住时间要求时,这份申请就会被转交给公民法官来做最终决定。
除了做出裁决,公民法官还负责主持公民入籍宣誓仪式,在仪式上向新公民宣读誓言、颁发公民证书,并强调加拿大公民的权利与责任。此外,他们也在社区中承担推广公民身份的角色。公民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与IRCC的行政官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公民申请程序的公正和完整。
关于Citizenship Judge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政策材料,公民法官的核心职责和运作框架主要由《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及其相关条例规定。近年来,随着《加强加拿大公民身份法》(SCCA)和C-6法案的修订,公民法官的决策范围发生了一些变化。
对于在2015年6月11日或之后收到的公民身份申请,公民法官被授权对《公民身份法》中关于实际居住要求的特定条款(第5(1)(c)(i)和(ii)项、第5(5)(d)条以及第11(1)(d)(i)项)做出决定。这意味着,当IRCC官员不满意申请人满足这些居住要求时,必须将申请转介给公民法官。而对于在此日期之前收到的申请,公民法官的决策权限则有所不同,还包括因申请人不再是永久居民而拒绝申请的权限。
公民法官在接手转介的案件后,会审查档案以判断是否有足够证据做出决定。在此过程中,法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信息或文件,也可以决定与申请人举行一次面对面的听证会。根据规定,公民法官必须在申请被转交之日起的60天内做出决定,并及时提供决定的书面理由。
为了规范公民法官的行为,IRCC制定了《公民入籍法官行为准则》和《处理公民法官行为问题协议》。这些文件明确了法官在决策、主持仪式和社区推广活动中应遵循的最高专业和伦理标准,包括保持开放心态、依据法律和证据独立决策、不受不当影响等。如果公众对某位法官的行为有投诉,将由公民和护照计划指导总干事负责处理。
此外,根据在2018年初生效的C-6法案修改,所有撤销公民身份的案件(除非当事人要求由部长决定)的决策权都移交给了联邦法院,这改变了此前部分撤销权由部长掌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