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ication Signed Date
Application Signed Date,即申请签署日期,指的是申请人在填写并提交移民、留学或其他官方申请表格时,在表格上签下自己名字的日期。这个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它通常被官方机构视为申请的“提交日期”,是计算后续各种处理时限的起点。例如,某些申请必须在签署日期后的一定天数内送达处理中心,否则申请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而被退回。
关于Application Signed Date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加拿大联邦移民部(IRCC)关于公民身份申请受理的指南,申请签署日期的处理规则根据申请送达悉尼案件处理中心(CPC-S)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
对于在2015年6月11日或之后送达CPC-S的申请,一个人签署申请表的日期即为提交日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日期并不是申请被确定为完整并被接受处理的日期。申请必须完整(包括按规定方式提交、包含所需信息、附有证明文件和费用)才能被接受。如果收到的申请上签署日期已经超过三个月(90个日历日),或者签署日期是将来的日期,那么该申请将被视为“无签名”申请。无签名申请不是正式完整的申请,将会被退回给申请人。
对于在2015年6月11日之前送达悉尼案件处理中心(CPC-S)的申请,规则同样适用:一个人签署申请表的日期即为提交日期。如果签署日期超过三个月(过期日期)或是将来日期,申请也会被视为无签名并被退回。
此外,指南明确说明了“过期日期申请”的定义:当移民部长在申请表格上显示的签名日期之后的第91天收到申请时,该申请即为过期日期申请。过期日期申请在收到时就会退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