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admissible on Health Grounds

Inadmissible on Health Grounds,中文通常译为“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是加拿大移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如果一位外国公民的健康状况符合特定条件,移民官可以认定其“不可入境”,从而导致其移民、难民或临时居民申请被拒绝。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A38(1)条,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主要基于以下三种情形:

  1. 该健康状况可能对公共健康构成危险;
  2. 该健康状况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危险;或
  3. 该健康状况可能被合理地预期会对加拿大的健康或社会服务造成过度需求。

对于前两种情形(对公共健康或公共安全构成危险),法律没有规定例外情况。而对于第三种“过度需求”情形,法律规定了例外,即某些特定类别的申请人可以豁免于此条款的审查,例如家庭团聚类申请中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子女,以及公约难民或受保护人士等。

移民官在做出决定前,必须考虑负责评估申请人健康状况的官员的意见。对于“过度需求”的评估,除了医学意见外,移民官还需考虑相关的非医学因素,包括申请人减轻过度需求的意图和财务能力,以及其提交的缓解计划的可行性。

关于Inadmissible on Health Grounds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最新的政策材料,与“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相关的程序和要求在多份官方文件中被重申和细化。

在2025年11月25日最后修订、2025年12月10日生效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中,第20条明确规定,移民官应认定外国公民因健康原因不可入境,如果其确定该外国公民的健康状况可能对公共健康或公共安全构成危险,或者(除适用IRPA第38(2)条例外情况的外国公民外)可能被合理地预期会造成过度需求。该条例第31条和第33条进一步规定了评估“对公共健康构成危险”和“对公共安全构成危险”时需要考虑的具体因素。

在2025年2月24日更新的内部程序指南中,详细说明了当申请人因“过度需求”被认定不可入境并收到程序公平性信函后的处理流程。如果申请人在回复后仍未能解决不可入境性问题,即使考虑了人道主义和同情(H&C)因素,移民官应将其医疗准入状态更新为“不合格”,并在拒绝信中说明所有拒绝理由,包括确认H&C因素未能克服不可入境性。

根据2024年1月9日更新的关于阿富汗口译员扩展家庭公共政策的指南,申请人在该政策下申请永久居民时,其健康状况若可能对公共健康或公共安全构成危险,或可能造成过度需求,仍可能被拒签。该政策并未豁免IRPA第38(1)(c)条关于“过度需求”的规定。

在2021年4月20日更新的人道主义和同情心(H&C)申请受理指南中,提到了一个与严重健康状况相关的例外情况。如果受12个月受理限制的难民申请人能证明,若被遣返将因其医疗状况面临真实、紧迫和可预见的生命风险,则可能获得例外处理。这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和原籍国无法提供治疗的证据。

根据2019年5月16日更新的评估以医疗治疗为目的的访客签证申请指南,如果申请人患有可能对加拿大公共健康或安全构成危险的健康状况,应根据IRPA第A38(1)(a)或(b)段拒绝其申请。

在2017年10月16日更新的多项内部操作指南中,详细说明了在处理H&C申请、临时居民许可(TRP)时,如何具体考量健康不可入境性问题,包括评估因素、程序公平性步骤以及授权决策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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