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deral Court Action

Federal Court Action,即联邦法院诉讼,是指在加拿大联邦法院系统内进行的法律程序。在移民法语境下,这通常指对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或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RB)等联邦机构做出的决定进行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或提出其他法律挑战。它不是对案件事实的重新审理,而是审查原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公平、合理。如果法院认定原决定存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不合理或程序不公,可以撤销该决定并发回由另一名决策者重新考量。

关于Federal Court Action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4年8月22日发布的《移民上诉部审理程序指南》,当移民上诉部(IAD)的上诉因特定原因(例如,上诉人的遣返令暂缓执行因定罪而被依法取消)而终止时,相关通知中会明确告知当事人,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72(1)条,其有权向联邦法院申请许可,以启动对相关事项的司法复核。通知会指明,根据该法第72(2)(b)条,此类申请的通知必须在15天内送达另一方并提交至联邦法院登记处。

根据2025年12月10日最新修订的《官方语言法》,当官方语言专员认为某个联邦机构未能遵守已达成的合规协议时,专员可以书面通知该机构的负责人及相关投诉人,并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命令,要求该机构遵守协议。同时,收到通知的投诉人也有权向联邦法院申请救济。该法第78条也规定,官方语言专员可以在征得投诉人同意后,在法定时限内自行向法院申请救济,或代表任何根据第77条申请救济的人出庭。

根据2005年10月24日发布的《联邦法院司法复核操作程序》,针对移民决定进行司法复核的程序受《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72至75条管辖。受境外签证处决定影响且无法定上诉权的外国国民,可在收到决定通知后的60天内,向联邦法院提交“申请许可”以启动复核。该程序审查原决定的过程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法律或事实错误。案件准备涉及签证处准备经认证的法庭记录和签证官宣誓书,司法部律师代表移民部长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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