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ity-Foreign

Criminality-Foreign,即“境外犯罪”,是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IRPA)中规定的一种入境禁止(Inadmissibility)理由。它特指外国公民(Foreign National)因在加拿大境外发生的犯罪行为,而被认定为不可入境加拿大。这与“严重犯罪”(Serious Criminality)和“境内犯罪”有所区别,主要针对的是外国公民,并且犯罪地点在加拿大之外。根据法律,如果一个人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或者犯下了某些行为,而这些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境内发生会构成特定的刑事犯罪,那么该外国公民就可能因“境外犯罪”而被禁止进入加拿大。

关于Criminality-Foreign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5年11月25日最后更新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条例第246条详细列出了在评估外国公民是否因“犯罪”(Criminality)理由不可入境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此外,根据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操作指南ENF 6,其中附录A的表格明确将“Criminality”列为一项独立的入境禁止类别,其对应的法律依据是IRPA第36(2)条。该表格指出,对于因此类原因被判定不可入境的外国公民,适用的遣返令(Removal Order)类型为“驱逐令”(Deportation Order)。

根据2024年8月19日最后更新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第36(2)条,外国公民因“犯罪”(Criminality)理由被禁止入境的具体情形包括:

情形描述
36(2)(a)在加拿大被裁定犯有可公诉罪行(按公诉程序审判的罪行),或犯有两项非源于单一事件的、根据任何议会法案定罪的罪行。
36(2)(b)在加拿大境外被裁定犯有若在加拿大发生将构成可公诉罪行(按公诉程序审判的罪行)的罪行,或犯有两项非源于单一事件的、若在加拿大发生将根据议会法案定罪的罪行。
36(2)(c)在加拿大境外犯下行为,该行为在发生地属于犯罪,且若在加拿大发生将构成根据议会法案可公诉的罪行。

该法条同时规定,如果永久居民或外国公民因《青少年刑事司法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而被判处青少年刑罚,则上述(a)和(b)款不适用。

大家正在问

请问枫叶卡换发新卡提交完了申请后,如果有紧急情况需要出境。如果再次入境回到加拿大,新卡申请批了下来,旧卡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可以持旧卡入境吗?还是新卡批下来后,旧卡...

点击查看详情 →

人在温哥华,目前在一家快餐店打工。店长说可以帮我办移民,但我很纠结我的 NOC 应该是 62020(食品服务主管)还是 60030(餐厅经理)?我确实管人,但也...

点击查看详情 →

我一直是在家接单做平面设计(Graphic Design),没有正规公司的 Offer 和 Title。我想走自雇移民或者 EE,请问我的 NOC 21233 ...

点击查看详情 →

我拿了萨省省提名,但雇主在多伦多。我合同写的是‘全远程’。如果我人住在萨省,但工资单上的公司地址是多伦多,联邦阶段会因为‘雇主不在本省’而怀疑我的省提名真实性吗...

点击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