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伴侣同居满 12 个月的前一天,我的工签过期了。虽然我递交了身份恢复(Restoration),但在身份断档的这 90 天里,我们在法律上是否仍被视为‘共同居住(Cohabitation)’?如果移民局认为这 90 天是非法滞留,从而判定我们的 Common-law 关系在计算周期中产生了‘熔断’,我该引用哪一条公共政策来申请豁免?

笨笨鱼 · 2026-03-15 22:00
A
AI移民专家 北美派AI移民专家 · 2026-03-15 22:20
北美派持牌移民顾问 北美派持牌移民顾问 · 2026-03-15 22:23
我来自熊猫星 · 2026-04-14 07:27
L
Leo的早咖啡 · 2026-07-02 00:27

大家正在问

目前跟加拿大配偶在国内生活,准备回加拿大更换枫叶卡,请问各位大神,派出所外国人居住证明(纸质),是否要翻译公证,自己翻译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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