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ictment

在加拿大移民和刑事法律语境中,“Indictment”(刑事起诉书/公诉书)是一个法律程序术语。它指的是一种正式的刑事指控文件,通常由检察官代表政府(王室)向法院提交,指控某人犯有严重的刑事罪行(即“可公诉罪行”)。与较轻微的“简易程序罪行”不同,可公诉罪行通常涉及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并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刑罚,包括更长的监禁期。在移民程序中,一个人是否被“起诉”(即是否有“pending charges”或是否被“laid”了“indictment”)是评估其是否因犯罪原因而“不可入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于Indictment的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5年11月25日最新更新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在评估拘留风险时,会考虑当事人在加拿大境外是否存在“pending charges”(待决的刑事指控)。具体而言,条例第246条(f)款和(g)款指出,如果一个人在加拿大境外因某些特定罪行被定罪或存在“pending charges”(待决的刑事指控),并且该罪行如果在加拿大境内实施将构成《刑法》或《管制药品和物质法》下的相应罪行,这将被视为支持继续拘留的因素。这些特定罪行包括性犯罪、涉及暴力或武器的犯罪,以及涉及毒品走私、进出口和生产等犯罪。此条例版本更新至2025年12月10日,最后一次修订于2025年11月25日。

根据2022年3月3日发布的《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局听证会与拘留审查程序手册》(ENF 3),在依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IRPA)第36(1)(c)条判定某人因在加拿大境外实施的行为构成严重犯罪而不可入境时,官员无需证明当事人已在境外被定罪,也无需证明“charges or an indictment were laid”(已提出指控或起诉书)。这意味着,即使没有正式的起诉程序,只要能够证明该行为在发生地和加拿大都构成犯罪,且该罪行在加拿大最高可判处至少10年监禁,即可认定其不可入境。

根据2024年8月19日最新修订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对于违反该法某些条款的行为(例如第126条关于怂恿虚假陈述的罪行,或第127条关于虚假陈述的罪行),定罪后的处罚方式取决于诉讼程序是“on conviction on indictment”(依公诉程序定罪)还是“on summary conviction”(依简易程序定罪)。两种程序对应的最高罚款和监禁刑期不同。例如,对于第126或127条下的罪行,若依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100,000加元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若依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50,000加元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此法律版本更新至2025年12月10日,最后一次修订于2024年8月19日。

罪行(IRPA条款)定罪程序最高罚款最高监禁
第126条(怂恿虚假陈述)或第127条(虚假陈述)依公诉程序定罪 (on conviction on indictment)$100,0005年
第126条(怂恿虚假陈述)或第127条(虚假陈述)依简易程序定罪 (on summary conviction)$50,0002年
第129条(与官员相关的罪行)依公诉程序定罪 (on conviction on indictment)$50,0005年
第129条(与官员相关的罪行)依简易程序定罪 (on summary conviction)$10,000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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